
盛阳专利 2026-03-11 14:01:0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点(四)01、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所使用的会计准则与专项审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不一致。
02、审计报告正文落款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签章不全、不清晰或不是鲜章。
03、审计报告未按要求赋码,或扫码结果有问题,如备案网站地址有误、报告已被撤销赋码等。
0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审报告未说明增值税征税项目、税率。
05、审计报告中报表页落款相关人员签字处、企业盖章处空缺。
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提供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未盖企业公章。
07、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销售收入、研发费用数据与纳税申报表或同年度审计报告不一致,且无差异说明。
08、年度纳税申报表主附表不齐全,或非系统直接打印(有手动涂改、修改等,且无税务机关公章)。
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净资产或研发费用期初数与上年度期末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说明。
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与同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差异较大。
11、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签字日期晚于报告出具时间(报告正文落款日期)。
12、年度纳税申报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固定资产(三)、(五)与研发设备相关的金额均为0,且未提供特殊情况说明,如已折旧完毕、利用关联公司设备等。
13、企业为复审高企,但纳税申报表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中“七、归集的高新研发费用金额”某年度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