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创新合作的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以加速技术突破与产品升级。然而,委托境外产生的研发费用,到底能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合规享受税收红利?盛阳专利为您介绍!
委托境外研发,能否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在申报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需先确认以下两项核心要素是否符合规定。
一、受托方是否满足资格?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企业委托境外个人发生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二、加计扣除金额怎么算?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金额,遵循孰小原则进行计算。
1.委托境外研发活动实际发生费用×80%
2.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
将上述两个数值进行比较,取其中较小者作为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举个例子
某企业委托境外机构发生研发费用150万元,当期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120万元。
第一步:150万元×80%=120万元
第二步:120万元×2/3=80万元
第三步:比较120万元与80万元,取小值80万元
因此,该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80万元。
注意事项
享受该项优惠,需严格遵循以下管理要求,确保业务真实合规。
1、合同必须登记
企业委托境外研发的合同,必须按规定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通常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未按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的,不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2、关联交易要规范
委托方与受托方如存在关联关系,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严格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的明细情况,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企业应建立健全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并妥善保管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立项的决议文件;
2.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
4.“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5.委托境外研发银行支付凭证和受托方开具的收款凭据;
6.当年委托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