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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点(三)

返回列表 来源:盛阳专利 发布日期:2026-02-10 14:01:00
目前2026年拟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已启动高企申报材料准备工作,现将形式审查要点与常见问题在本专栏作系列分享,欢迎点赞、收藏或转发。

 

 

 

 

 

 
形式审查检查项及常见问题
 
 
 
 
 

六、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中须有总体情况说明和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四项制度文件的版本不宜过于陈旧,应提供最新修订版上传至相应位置。材料应包含制度文件和制度有效执行的佐证材料,仅提供制度文件难以获得高分。

 

常见问题:

1、未提供总体情况说明或四项指标符合情况。

2、制度一未提供研发费用辅助账截图。

3、制度二中仅有产学研协议,未提供相关发票、汇款证明或者其他佐证材料。

4、制度三未提供科技人员奖励制度相关证明材料(如汇款凭证、员工签字的奖金表、奖励通知文件等)。

5、制度四中科技人员培训制度无培训照片、签到表、试卷、证书等佐证材料,优秀科技人才引进制度建议无劳动合同、学历/职称证书等佐证材料。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中须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可由申报企业自行判定,再用相关材料加以佐证;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名称应体现重要技术创新点,可与合同、发票中的产品(服务)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应体现强关联性。

 

常见问题:

1、未提供或未分别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说明。

2、检验检测报告的产品名称与高新技术产品名称差异较大,且未提供相应说明。

3、特种行业产品如医药、压力容器等,未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4、未提供申报前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合同和对应发票。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合同签订的时间早于相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时间。

 

八、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须有企业职工人员情况说明和科技人员名单(含姓名、岗位等信息),科技人员占比要达标。

 

常见问题:

1、未提供职工人员情况说明或科技人员名单。

2、材料中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与申请书“人力资源情况表”中数据不一致。

3、材料中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与对应年度纳税申报表“从业人员数”差异较大,且无合理说明。

4、科技人员的岗位名称笼统,如全部写为“研发”,或未说明具体岗位,仅标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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